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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昆船公司要求:进一步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到实处
发布时间:2020-07-01 信息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11168

      6月15日,云南省发布《云南省应对疫情指挥部办公室重要提示》,昆明市于6月14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中国船舶昆船公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单位严格遵照执行,同时继续严格执行昆船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通知》(昆船办部〔2020〕30号)要求,切实把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抓牢抓实。

      针对近期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需要,昆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三项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外来办理业务人员管理。外来人员到昆船公司及各单位办理业务须提前预约;外来办理业务人员须提供本人的云南健康码,“绿色”方可进入,接待单位(部室)负责查验,同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在指定办公(工作)区域开展业务;进入办公(工作)区域须佩戴口罩,并严格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检测异常(体温超过摄氏37.3度)者严禁进入;外来办理(开展)长期业务人员(驻留时间超过1个工作日以上)除执行以上规定外,原则上须将其视同为各单位(部室)职工进行管理,每日检查记录其健康状况,填写《外来办理(开展)长期业务人员登记表》,报各单位和昆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6月13日零时以后,所有从北京来昆船办理(开展)业务人员,除严格执行上述规定外,还需报各单位、昆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后勤公司备案。

      二是抓好各单位内部职工及家属赴京及从京回昆人员管理。各单位(部室)职工及家属赴京或从京回昆,各类人员离昆、返昆时间、行程等事项要详细记录,报各单位和昆船公司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后勤公司备案。

      三是做好相关人员的备案工作。外来办理业务人员、各单位职工及家属,如有近14天(5月30日以来)到过北京市新发地批发市场的入滇返滇人员,应主动与社区或当地疾控中心联系,主动配合相关检测工作和医学管理;同时主动报所在单位备案,各单位(部室)应及时向昆船公司报送备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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